根据《2015年上海市普通高校春季招生考试实施办法》的文件规定,我校经预录取考生确认后,对已确认候补资格考生进行预录取,现将名单公示如下:
请上述考生于3月2日9:00—12:00,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和统一文化考试成绩单原件,到我校杨浦南校区文化活动中心(平凉路2103号)进行预录取确认。 | |||||||||||||||||||||||||||||||||
发布日期:2015-03-01 浏览次数:3678
根据《2015年上海市普通高校春季招生考试实施办法》的文件规定,我校经预录取考生确认后,对已确认候补资格考生进行预录取,现将名单公示如下:
请上述考生于3月2日9:00—12:00,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和统一文化考试成绩单原件,到我校杨浦南校区文化活动中心(平凉路2103号)进行预录取确认。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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