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校《2016年“三校生”招生章程》,在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划定的2016年上海市普通高等学校面向应届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招生统一文化考试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基础上,划定我校本科最低录取分数线如下:
科 目 | 最低录取资格线 |
三门文化课 | 225分 |
计算机应用基础 | 50分 |
电工基础 | 50分 |
招生办电话:021-35303755
监察处电话:021-35304292
上海电力学院招生办
2016年5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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